《傷寒論》第101條:“傷寒中風,有柴胡證,但見一證便是,不必悉具……”。
病證無論在表或在里,只要有小柴胡湯見癥,哪怕僅僅是一癥,也就意味著單用表證或者單用里證無法完全解釋見癥者,此時單治表或單治里即屬治不對證,而應當先予小柴胡湯(或小柴胡湯類方)和暢表里、通達上下,或在此基礎上取用汗法或下法。
臨床上,我們經常遇到對于某一具體病患,似乎可以辨為某一證或某一方證,但總有那么一、二癥不支持。這時候,很多醫(yī)者會選擇忽視這一、二癥的存在。細細品讀《傷寒論》中對少陽病和小柴胡湯證的描述,我們可以感知到,作者對這類狀況的處理是重視這一、二癥的存在的,進一步思考,重新辨證。人們說太陽病見一口苦,其實也許并不是太陽病,而是少陽?。ɑ蛱柹訇柡喜。蝗藗冋f陽明病見一胸脅苦滿,其實也許并不是陽明病,而是少陽?。ɑ蛏訇栮柮骱喜。?hellip;…如此類推,這實在為臨床辨證開一法門。
《傷寒論》一書的偉大之處極多,其中之一是教給后學者:中醫(yī)臨證必須辨證,并且辨證一定要精細。
徐靈胎在《傷寒論類方》中指出:“故少陽之癥,有兼太陽者,有兼陽明者,內中見少陽一癥,即可用小柴胡湯,必能兩顧得效。仲景所以獨重此方也。”
也許,對于后世醫(yī)者在臨證中廣用小柴胡湯,可從此理悟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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